黄帛,僰道人,张贞妻也。贞受《易》于韩子方,去家二十里,舟覆死。贞弟求尸,经月不得。帛乃自往没处躬访,不得,遂自投水中。大小惊睨。积十四日,持夫手浮出。县长韩子长嘉之。召帛子幸之,为县股肱。人名浮尸处为“鸳鸯坊”。